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全国矿山、危化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特别是推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山西省汾西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的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各地区、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去年11月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中进行了专门部署,确定了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以救援能力建设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与2004年相比,救援人员总数从25万人增加到约34万人,增长了36%。其中:矿山救援队伍从1.43万人增加到2.45万人,增长了71.3%;铁路救援队伍从0.43万人增加到2.1万人,增长了3.89倍;公安消防队伍从12万人增加到13.8万人,增长了15%;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也有所增加。
许多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并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铁道部依托各铁路局建立救援基地18个,在全国统一规划布局救援列车175列,每列救援列车配备专业救援人员35~55人,建立了危险货物运输施救网络体系,配备了13台起重质量大、行车速度快的德国进口列车吊机。目前共有专职救援人员约2.1万人,兼职救援人员约17万人,救援半径控制在150~250公里。
交通部海上搜救中心和救助打捞局下设3个打捞局、3个救助局、4个救助飞行队,专职救援人员总数已达1万人。目前共有各类救捞船只185艘,救援飞机12架(直升机11架,固定翼飞机1架)。各级海事部门现有各类执法船舶1000多艘,在事故情况下参与救援工作。根据海上各类事故发生的风险大小,将全国海域分为高风险海域集中区、高风险海域、一般风险海域,设立了综合救援基地4个(烟台、上海、广州、三亚)、救援基地18个,可起降各类救援飞机、停泊各类救援船只,初步构筑了海空立体救援网络。尤其是通过引进大型救援直升机,使救援半径从目前的约110海里扩大到130海里,一次救援人数从目前的6~8人增加到22人。此外还从英国皇家救生艇协会引进适合于近海80海里海域全天候救援的高速救助艇,目前已基本保证每个救援基地拥有1艘。
公安消防部队在31个省(区、市)设消防总队,415个地级城市设消防支队,2964个县(区、市)设消防大队,现有人员编制13.8万人。与此同时,大力发展地方专职、企业专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目前全国组建县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872个,企业专职消防支队51个、大队189个、中队2817个,乡镇专职队4293个,乡镇志愿和义务消防队17.77万个,共有各类消防人员325.4万人。近年来已投入30多亿元重点加强了消防特勤力量建设,在原有成都、武汉、北京建立的战勤保障物资库基础上,又在全国31个试点单位建立战勤保障大队。目前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配备各类消防车辆1.6万余辆,消防船(艇)200余艘,消防机器人40辆,消防搜救犬129条,防护、搜救、堵漏等各类器材130余万套(件),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民航、电力、核工业、旅游、特种设备、医疗救护等相关行业和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也有较大进展。
(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地依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57个国家救援基地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信息系统、培训演练设施和场地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仅2007年以来,各地和基地依托单位对57个国家救援基地投入的资金就超过12亿元。目前,国家矿山、危化救援基地办公用房、培训用房、设备库房、车库等各类房屋面积总计达到33万平方米,矿山救援车辆400余辆,危化救援车辆300余辆,个人防护装备、救援装备、破拆装备、侦检设备、通信器材等各类救援装备8000余台(套),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能够应对特别重大、复杂事故的区域救援能力。
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18个首次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占56.25%;有12个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占37.5%。“十一五”期间,各省(区、市)规划建设省级矿山、危化骨干队伍185个,有18个省(区、市)的体系建设项目已经启动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除国家级基地外,全国各省(区、市)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超过10亿元。重庆市2007年投入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资金达1.5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投资8000万元加强建设自治区矿山、危化救援队伍。浙江省已下达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资金6000万元,相关项目已开始实施。北京市组建了12支安全生产救援队伍,投入资金5860万元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四川省投入5500万元对全省矿山救护队的装备进行了充实。贵州省先后投入5030万元提升全省骨干矿山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山东省拨款1200余万元用于全省12个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带动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加大了应急投入。江西省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河北省安监局和煤监局下发了《河北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服务费收取及管理暂行规定》,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规模、不同开采方式的矿山制定了日常应急救援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每吨每年0.2~1.5元不等,对在事故救援中发生的车辆、设备器材、消耗物资、灾区侦察、抢险设施施工等费用的补偿也做了详细的规定,通过1年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东、陕西、江苏、湖北、黑龙江、广西、青海及新疆建设兵团等地区和单位也加大了投入,大大地改善了救援队伍的基础设施和装备状况。
国有大型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普遍加大了应急投入,加强了应急能力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以来,仅矿山、危化企业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就超过30亿元,技术装备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中石油公司针对消防装备老化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更新。近年来共投入8亿多元集中采购了510台消防车。中石化公司每年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拿出2000多万元用于补充更新救援设施和装备,另外投入2.52亿元建立了西北和川东北地区两个应急救援中心。神华集团公司在以往投入2亿多元的基础上,专门投入资金建成了现代化的高温浓烟训练馆、训练救护基地和其它基础设施,每年投资1000多万元用于完善设施、更新和补充装备。特别是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应急救援工作,把“打造一流救护队伍,建设一流救援基地”纳入矿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规划,砍掉了几个改扩建办公楼项目,腾出资金,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国家矿山救援汾西基地。仅2005~2006年,公司就投入资金6000万元用于救援基地建设,目前一个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装备精良、环境优美,集训练、演习、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救援基地已经建成,大大提高了队伍的作战能力。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们从上到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队伍素质的提升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一是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组织培训和复训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人员4361人次(其中矿山救护队指挥员2478人次)。各地组织对中队长以下指挥员和救护队员培训和复训覆盖率达到100%。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矿山、危化救援队伍培训考核体系,编制了统一的培训大纲、教材等。矿山救援队伍指战员基本都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同时坚持开展日常培训;各危化救援队伍规范地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指战员进行培训,开展了包括灭火、危化品堵漏、气体防护、生产装置及工艺知识等较为全面的培训;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统一组织本地区危化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训练、演练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2.82万次,参与演练人数超过百万人次。一些地方还组织了政府部门与有关企业共同参与的跨行业、跨领域演练。许多企业还在组织救援队伍内部演练的基础上,每年举行1次企业各单位、各工种共同参加的综合应急演练。三是加强了救援队伍内部管理工作。各救援队伍都建立了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培训与演练、预防性检查、档案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是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做到了帐、物、卡“三相符”和“日检查、周保养”。四是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主管和依托单位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和“评、比、选、树”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应急救援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战斗热情,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精神得到了大力弘扬。五是加强了技术学习和交流工作。在今年举行的第一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中,有71%的论文出自各级救援队伍一线指战员,其中一些国家救援基地的同志的论文结合救援工作实际,既有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又有实用性技术研究,受到了有关专家的好评。与此同时,通过矿山技术竞赛和比武、六个大区矿山危化救援协作、技术装备学术研讨、质量标准化交叉互检等活动,推动了救援队伍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两年一次的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已成功举办7届,现已成为促进队伍提高业务素质的重要平台。六是加强了队伍结构的调整工作。目前全国矿山、危化救援队伍负责人平均年龄45岁,平均从事应急救援岗位时间为15.44年,其中20年以上的有约占40.91%。40%以上的救援队伍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全国矿山、危化应急救援队伍中,30岁以下指战员约占56.37%,年龄结构总体情况较好,年轻队员和有经验的队员搭配合理,有利于救援技能的积累和传递。特别是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实际救援中血与火的考验,造就了一大批应急救援专家和指挥人员,他们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是我国应急救援事业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七是加强了队伍的资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以来,狠抓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的实施、资质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已有一级资质救护队28支,二级资质救护队68支,三、四级资质救护队252支。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越来越大
由于战斗力的提高和功能的扩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越来越大,救援成效越来越显著。
一是预防性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在“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对服务区域内的企业开展了预防性检查活动。据统计,今年1-9月,全国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检查3.48万队次,22.8万人次,启封火区710处、1192队次,排放瓦斯1.07万处、1.34万队次,参加震动性放炮516处、1006队次,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事故救援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1月~2008年6月,全国矿山救护队伍处置各类事故4183起,抢救生还2054人;危化救援队伍参与各类事故救援7530起,抢救遇险人员4962人,疏散4.62万人;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火灾42.8万起,抢救人员5.88万人,疏散64.8万人;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重大搜救行动2630次,成功救助遇险船舶4326艘、人员3.41万人;渔政部门组织渔业海难救助992起,成功救助4658人。如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高门垌煤矿“11.17”透水事故中,35人被困井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迅速,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调动了国家矿山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参战,经过22小时30分的全力抢救,成功救出遇险矿工33人。三是在抗震救灾中建立了功勋。在今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共有44支矿山、危化救援队伍,1057名指战员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在4市6县23个乡镇对279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搜救,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装备、良好的素质共救出遇险人员1113人,搜救遇难人员569人,疏散被困人员14860人,以占救援人员总数0.6%的救援力量,救出了占获救人员总数17%的遇险人员,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国家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组织了14支医疗队分赴地震灾区积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共计救治伤员13627人,圆满完成了抗震救灾医疗救护任务。
二、正视困难、看到差距,进一步增强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紧迫感
尽管我们在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工作滞后,投入不足,建设进展缓慢
一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工作相对滞后。在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14个没有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占43.75%,有20个没有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占62.5%。二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在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队伍体系建设项目开始实施的有18个,仅占56.25%;救援储备物资项目开始实施的有10个,仅占31.3%;科技支撑体系项目开始实施的有9个,仅占28.1%。三是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据统计,在对救援队伍的投入中,地方投入所占比例约为3.36%。四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一些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一些小型高危行业企业没有按规定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备的救援器材,也没有与附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还不能完全满足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是部分救援队伍的常规救援装备仍然不足。如某些大型高危企业救援队伍,只有一两辆已严重超期服役的救援车辆;一些基层小型救援队伍连呼吸器等基本的个人防护装备还不能做到每人一套。二是救援装备布局不平衡。由于多方面原因,全国矿山排水装备多分布在北方地区,而水害比较严重的南方地区排水装备严重不足,出现重特大透水事故后,常常需要长途调配,导致错过最佳的救援时间。三是部分救援装备匹配性、成套性较差。目前救援装备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存在着同类装备的配件不能通用、救援装备与运输工具不匹配等问题,既造成浪费又严重影响救援效率。四是应对跨区域、重大、复杂事故的特殊装备严重不足。救生钻机、大型运输车辆、洗消装备、寻人装备和深井、斜井及平峒排水设备等有效应对跨区域、重特大、复杂事故的特殊救援装备非常缺乏。五是应急通信指挥和应急管理装备不足,信息化程度低。各救援队伍的通信指挥装备数量不足、手段不多,多数只能依靠手机、电话进行调度和指挥,缺少在恶劣地形、气候、环境下的指挥手段,无法进行数据、视频的实时传输,不能实现远程的异地会商。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救援队伍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救援队伍,特别是中小型救援队伍很少,甚至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培训。危化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还相对薄弱,部分危化救援队伍为企业内部培训,多数存在培训方式不合理、培训内容不规范、培训时间不保证的问题。二是演练工作亟待加强。一些救援队伍的演练缺少计划性和针对性,不能根据企业需要、区域实际、季节和时段特点,合理制定演练内容和次数,内容比较单一,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些地方组织的多专业、多层次联动的救援演练偏少。在演练中不少地方和单位存在“演”的成分多,“练”的成分少的问题。三是救援队员特别是地方救援队伍的队员中低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技术水平不高;部分救援队伍负责人学历和职称偏低;部分救援队伍负责人从事救援岗位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同时,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中小型队伍指战员的政治素质和过硬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培养和锤炼。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
一是一些地方救援队伍参与企业预防性检查还未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国家救援基地和骨干队伍的辐射带动作用还没有很好发挥。三是对公众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的作用还未发挥。四是在应对其他灾害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够。
三、转变观念,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转变观念,增强做好体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实现科学发展,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只有彻底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跳出固有的陈旧的思想束缚,不为过去的成绩而自满,不为眼前的困难所压倒,不为常规的模式所局限,才能创新工作思路,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有所提高,才能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要彻底转变等、靠、要的观念。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上,等、靠、要的思想比较普遍,在一些地方、单位还比较严重,总是在等待上级给资金、等待政府给政策、等待外部给条件,这种思想的实质是没有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我们要努力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把思想转变到不等不靠、立足自我、加大投入、加强建设上来。中石油、中石化、汾西矿业等一些单位成功经验证明,只要彻底转变等、靠、要的观念,站在长远、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本地区、本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就能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就能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二要彻底转变重救援轻防范的观念。一些地方和单位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事故救援上,认为没有出现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就无事可干。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会导致应急管理工作的路越走越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更要强调预防为主。没有事前的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就会疲于奔命,陷入被动;没有事前的应急管理,事故总量就难以下降,我们的工作就会无从做起,陷入混乱,不能做到有序、有力、有效。做好事前的防范、管理、准备、预警是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有效施救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关口前移,将重点放在事前的事故防范和日常应急管理上来,以使我们有更大的作为。
三要彻底转变畏难的观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都不完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地方和企业财力不足、效益不佳,加之又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工作的开展出现了暂时的困难,致使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畏难情绪。我们要坚定信念,充分看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有利因素,正视困难、树立信心、开拓前进。尤其要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证;《突发事件应对法》、《“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中央和各地加大投入、拉动内需,也会给我们推动体系建设带来新的机遇。我们干有困难,不干更困难,大家必须迎难而上,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千方百计挤资金、压辅助、保救援,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更好开展。
四要彻底转变单打一的观念。今年的抗震救灾给我们很好的启示。我们要努力实现由“专”向“兼”的转变,积极探索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的途径,积极开展地震、泥石流、建(构)筑物坍塌、地铁、消防、道路交通等相关行业应急救援技能的训练,适当配备相应装备,拓展业务范围,实现一专多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研究、探索矿山、危化救援队伍与本区域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军队、武警等救援力量的协调,建立应急救援预备队和后备军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区域和专业联防体系,在大灾大难面前主动出击、全力救援、协同作战,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五要彻底转变墨守成规的观念。我们头脑中因循守旧的思想还比较普遍,喜欢墨守成规,缺乏战略的眼光和开拓精神。这种状况如不改变,我们的手脚就放不开,我们的工作就难有更大的起色。我们必须转变这种陈旧观念,提升思想境界、开阔政治视野、拓宽工作思路,多途径多渠道地去寻找机遇、把握机遇、创造条件,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加强。大量的事实和许多单位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思想解放了、观念转变了、眼界放开了、思路拓宽了,机遇就有了,办法就有了,资金就有了,工作就有望了。
(二)加快落实“十一五”规划和建设方案,提前谋划“十二五”规划
各级矿山、危化救援队伍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是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力量,是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研制和推广的主要力量,也是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宣传者和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后备军。各地区、各单位要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抓得更实一些,加快落实“十一五”规划和相关建设方案。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各地的好做法,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一五”后两年的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及重点工程,进一步落实责任,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全力推进“十一五”规划的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广泛调研,深入研究,按照“大应急、大救援”的思路,提前谋划、编制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为搞好本地区
“十二五”期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奠定基础。要将其作为安全发展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布置、同步实施、务求实效。
(三)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步伐
国家救援基地是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审批,依托大中型企业或有关单位建设的,能够承担规划服务区域内特别重大和复杂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并具备应急救援人才、技术、装备、物资储备及培训、演练等功能的救援组织。国家级基地首先是为所属企业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服务;其次是带动地方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区域作战能力;再次是为应对重特大复杂事故提供人才、装备、技术支持。为此,基地建设应按照“立足企业自投,争取政府支持,充实重点装备,提高救援能力”的原则进行建设。国家救援基地依托单位和所在地方,要以加强区域专业救援能力、保障企业和地区安全发展为目标,不等不靠、抓紧建设。基地的依托单位首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立足自身、加大投入、配好装备、配足人员、配齐设施。基地所在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要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资金,加强对国家级基地建设的支持。同时,要出台预防性检查、抚恤、奖励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基地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国家将投入配备处置特别重大、复杂事故急需的大型、特殊装备。通过各方面努力,保证完成“十一五”末期基地建设目标,使基地人员、装备、基础和培训、演练设施等都有较大的改善,真正把救援基地武装起来,全面提高区域作战能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积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国家矿山、危化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尽快立项并启动建设,现已取得一定进展。同时,正在制定国家矿山、危化救援基地建设标准,规范国家救援基地的人员、装备、基础设施以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要求。“十一五”末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基地建设进行考核验收。
(四)建立健全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要加强建设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骨干队伍是各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承担所在区域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备应对本地区重特大事故的人才、装备、技术储备功能。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了264支矿山、危化救援骨干队伍。各地和骨干队伍依托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保证真正发挥作用。二要对重点矿山聚集区、危化品生产储存集中区、重大危险源集中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适应工作需要。三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中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救援队伍的规定,督促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专职救援队伍。四要用安全许可、“三同时”审查等行政手段强力推动无专兼职救援队伍的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救援器材,并就近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五要对于小型高危企业比较集中、没有专职救援队伍的区域,积极引导和组织,采取股份制、合作制、会员制等市场化运作等方式,集中投入,建立为本区域服务的专职救援队伍。各地各单位要树立“没有救援保障就是事故隐患”的思想,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五)大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自身建设
一要发挥救援基地的辐射作用,带动企业救援队伍能力的提高。各地要出台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的标准和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国家救援基地、骨干队伍的人才、技术、设施优势,通过定期对服务区域内企业救援队伍开展培训、考核、演练、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服务区域内其他队伍救援能力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素质的整体提升。二要推进和加强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继续加强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工作,探索开展危化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工作,全面推进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标准化、正规化建设。三要完善救援队伍互相学习交流的机制。在继续完善以救援技能比武、区域救援协作、学术交流等平台的基础上,探索救援队伍交流学习的新机制,丰富形式,充实内容、扩大范围,使救援队伍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要积极推动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各地要继续学习和借鉴河北沙河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出台相应政策规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救援队伍对服务区域内的企业预防性检查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变被动救援为主动预防。同时,通过预防性检查熟悉服务区域的生产环境、救援资源,为事故情况下的救援打下坚实基础。五要加强相关、相近行业救援能力的训练,拓展业务范围,注重一专多能,在大灾大难面前主动出击,为社会救援贡献力量。六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把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应急救援铁军。
(六)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队伍保障机制
一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应急救援的有偿服务制度。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的收费标准,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政策和机制,确保救援队伍参加本企业外救援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促进救援队伍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二要研究和建立国家与地方政府补贴与依托企业自筹相结合的资金投入常态机制,引入捐赠、保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渐减小依托企业效益、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对救援队伍发展的影响,保证救援队伍的日常运行、装备投入等费用,保障救援队伍的长期生存和发展。三要制定和出台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各地要深入研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合理应用相关法律,出台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的政策措施,如救援途中免收过桥过路费、救援物资优先运输等。四要怀着深厚的感情,关心和解决救援队员的后顾之忧。根据救援工作风险高、强度大、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特点,制定适当的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转岗、退休的相关政策,保证应急救援队伍的后续力量,提高战斗力;通过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段,提高救援人员的伤亡抚恤标准。五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抓紧启动矿山、危化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示范项目建设
《"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针对不同类型事故灾难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结合各领域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预防和应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等方面的示范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和实施意见,整体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的处置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依托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六枝工矿业集团公司、陕西铜川煤业有限公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开展瓦斯、火灾、透水等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示范项目建设;依托中国石化中原油田普光气田开发项目管理部开展井喷事故应急救援示范项目建设;依托中国石化齐鲁石油化工公司、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和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和天津临港工业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示范项目建设是在重点矿山聚集区、危化品生产储存集中区、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开展系统的应急体系建设。要通过努力,建立起:层次完整、种类齐全、科学适用、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定位清晰、职责明确、分级设置、制度健全的应急管理机构体系;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功能完善、实时监控、动态更新、互联互通的应急平台体系;业务精通、装备精良、保障完备、作风过硬的救援队伍体系。最终形成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使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员工乃至公众的应急响应意识明显增强。
各示范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高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救援能力,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示范项目建设单位所在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和属地为主的原则,将示范项目建设纳入地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研究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的推进和指导协调,大力支持项目建设,以示范项目建设带动和提升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建设水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十一五”末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项目建设情况好、示范性强的单位将总结建设经验,向全国推广。
同志们,我国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我们一定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以队伍素质提升、装备水平提升、整体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落实、强力推进、开拓创新、百折不挠、一往直前,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