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职业安全
卫生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辽安监人事〔2008〕1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省政府有关农民工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3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农民工问题列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保障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严厉查处事故,依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加大对隐瞒事故的处理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加快对农民工较为集中、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进程,并探索在这些行业推行商业保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二、2008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学习江苏"海安经验",联合工会系统,积极推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
3.利用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通过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加强对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省局将组织1—2次以农民工为主的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各地可根据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检查工作。
5.积极配合劳动、农业等部门,在实施农民工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抓紧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检查。要根据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2.要深入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依托技术检测机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和场所要依法予以处罚。通过检查,发现典型,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为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水平,年内将根据需要适时举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中省直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专题培训班。
(三)加强安全监察、事故调查以及工伤保险等工作
1.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认真查处涉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对隐瞒事故的处理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确保处理结果落实到位。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方面的工作,加快农民工较为集中、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进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也是农民工就业后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建立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要把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各行各业,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要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要首先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企业做起,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要注重实效,出台的措施和政策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要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着眼长远,探索创新
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的农民工工作。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发布日期】20080118
【实施日期】2008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