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3时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缅天然气管道国内段(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沙子镇境内)发生燃爆事故,造成24人受伤。这是同一条管道、在同一区域、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再次发生天然气泄漏燃爆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6月20日,应急管理部组织召开有关中央企业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警示会,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油气管道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有关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坚决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发生。
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查事故原因,事故原因未查明、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不能恢复生产。要迅速开展油气管道本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借助有效的技术方法手段,全面排查油气管道环焊缝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特别是地质条件复杂的人员密集区域。要突出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必须做到“一处一案”。要加快建立油气管道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从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好油气管道安全风险防管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事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8家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