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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认识与实践
bte365官方网站 www.hmsjnk.com    2012年11月29日    来源:
?   1 安全性评价的提出

  安全性评价的提出

  1.1  事故调查分析方法存在的问题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供电企业组织电力生产的基本任务。如何在预防为主上狠下功夫,夯实安全基础,对电力生产事故实行超前控制,这是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

  众所周知,供电企业是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来统计、分析事故,不断地向人们提供每个阶段事故发生的规律,这在反事故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统计分析,仍然局限在已发生的各种不安全情况的范围内,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客观上确实存在,但尚未引发事故的大量的危险因素。也就是说,这种统计分析并未完全地达到预防为主的理想目标。其次,由于统计分析的范围是在一个大的电力系统内,这种统计规律虽能较高程度地反映事故发生的客观性,但对一个供电企业,一个基层的生产单位,这种统计分析的规律与实际之间的差异性就可能很大。因此,利用这种统计分析规律去指导一个供电企业或是一个基层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就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普遍规律在局部范围的适用性不是很强。

  1.2  安全性评价的意义

  一个供电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发生事故的多少及其事故的严重程度,总是和这个单位客观存在的易于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的多少有其内在的联系。一般地说,安全基础差,危险因素多的供电企业,总是容易引发事故的。

  所谓安全基础,对于供电企业而言是指供电设备(包括:机具、劳动安全用品和作业环境)、管理和人员素质三方面。安全基础危险因素是属于同一事物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而且它们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就是说,危险因素如果及时得到控制,安全基础将会不断变得牢固。这是开展安全性评价的真实意义所在。

  1.3  安全性评价的目标

  怎样才能够准确的使危险因素得到及时地控制呢?全面及时地掌握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是关键,进而采取有效的控制,则是保证安全的手段。供电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模式

  沈阳供电公司在1999年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工作中运用了三、二、三评价模式。即三级查评(班组查,基层生产单位查,供电企业组织自验收抽查),两级评价(基层单位评价,公司综合评价),三级整改(班组整改,基层生产单位整改,公司组织整改)

  2.1  三级查评

  2.1.1  班组查评

  查评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班组。搞好班组查评工作的前提有二,一是参与查评者必须较好地掌握评价依据,即参与者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以利识别判断问题。因此在开展评价工作前组织培训,认真学习《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依据》是十分必要的。二是参与查评者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公司在组织开展1999年度安全性评价时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查评记录的填写要求,一改过去只填写查评结果的做法,而要求填写查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凡属存在的问题必须写明有关设备名称及准确部位,凡属正常无问题者,不可写,必须写明当时查评的方法和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参评者的责任心,提高了整个查评工作的真实可信度。

  2.1.2  基层单位查评

  二级查评是供电企业基层单位的查评。其任务一是对所属班组的一级查评工作的结果进行确认;二是根据本单位的所属设备、劳动安全及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方面的整体基础进行查评,以保证其重点查评项目。这是较全面地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的有效手段。

  公司在开展1999年度安全性评价工作时,切实落实好各级安全责任制,尽可能地发挥二级查评在整个安全性评价工作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明确规定了二级查评工作应当贯彻的基本原则:一是抽查的设备和班组要注意覆盖面,不得以偏盖全;二是查评的重点应放在对安全生产发生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性质严重的隐患上,并重点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三是要通过查评,注意考核班组查评工作的真实性。

  2.1.3  企业组织的抽查验收

  第三级查评,是供电企业根据点多面广、机构设置条块结合且单位规模和装置水平不等的特点,而设置的查评。第三级查评的任务,一是对各基层单位的评价工作,通过抽查验收以确认其安全度和风险因素的程度,审查基层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二是带有全局性的重点评价项目,如电网结构问题、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以及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制定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计划。同时根据三级查评的结果,给予整个供电企业作出较为符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

  第三级查评是加大安全性评价工作力度的举措。公司在组织第三级查评时,确定了抽查范围:220kV以上变电站全部抽查,每座变电站随机抽查主变压器一台,包括所属高压配电装置,同时抽查3个高压配电装置间隔;变电工区随机抽查266kV变电站的全部设备及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供电局抽查210kV配电线路,包括分支线和所属小区箱式变电站的全部设备及其安全技术管理;送电工区抽查500kV全部输电线路,2220kV366kV输电线路的全部相关设备。确定这样的抽查范围,基本上保证了第三级查评工作的代表性和全面性。

  2.2  两级评价及三级整改

  两级评价是指基层单位评价和公司综合评价。三级整改是指班组整改、基层生产单位整改及公司组织整改。为了真正做到三级整改,实现评价工作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精神,公司具体的做法是:将所有查评出的问题包括不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和整改时涉及的范围归纳为三类:

  A级不安全因素。消除或整改此类问题时涉及到多个单位,或者问题的性质严重,需要由供电企业直接组织或督促消除的;

  B级不安全因素。各基层单位只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即可组织消除的;

  C级不安全因素。由问题的所在班组就可以组织消除的。

  根据上述问题的分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有重点的归入下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实行跟踪管理。

  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定量结果计算

  安全性评价是将评价结果定量化。要寻求一种切实有效的核分、计分办法,使安全性评价工作既充分体现定量评价的原则,又突出重点评价项目。沈阳供电公司采取了两种定量化评价做法:

  3.1  累计计分法

  按评价项目标准逐项查评打分,累计总得分,计算得分率,原则上依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计分标准实施。这一办法适用于基层单位的自查自评,也适用于企业对基层单位的验收时的计分统计。公司在实施安全性评价后,可以明显地看出,每个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风险度,同时也反映了重点评价项目的得分情况,直观显示出风险因素的所在,便于集中力量组织整改。

  3.2  综合评价计分法对于供电企业本身的综合性评价,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同时以文字形式列出重点隐患是比较合适的。

  其中,A供电企业的平均扣分;Bii个单位某一查评项应扣分;n为某一项评价内容涉及的单位数。

  在实际评价工作中,变电企业是以变电站为统计单位的,n则为变电站数,配电企业以供电局为统计单位,n则为供电局总数。

  必须说明这一计算方法只有对被查评物实行100%查评时,计算结果才具有普遍性。如果是抽样查评,包括上级检查组的验收查评,不便使用此方法计算,因为容易掩盖其重大风险因素。

  供电企业在查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时,综合得分率的高低是很重要的,它相对地预示着安全度和风险因素所占的比例。但是如果只依靠综合得分率来划分是属于安全级、临界级还是危险级,还是有片面性的。在相同的总分下,很可能由于不同的组成,其实际的安全水平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在进行评价时,既要看实际的总得分,更要看重点项目的得分,才能使综合评价更趋近于实际的安全水平。公司在开展安全性评价时,注重了以下几方面,使综合评价趋近于安全水平的真实情况,一是综合考查总的得分率;二是考查重点评价项目的得分情况;三是将重点评价项目中查评的重大隐患,用文字列表,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集中力量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优先安排解决落实整改计划,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给出全公司的综合评价意见。

  安全性评价中的有关问题

  4.1  安全性评价中查评与整改

  众所周知,开展安全性评价,要求评出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安全生产基础的现状和水平,尤其是通过评价预知和掌握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实现超前控制。因此,可以认为,知道危险因素的多少与严重程度,是先决条件;而进一步采取措施去主动地消除危险因素,则是开展评价工作的目的。

  沈阳供电公司在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时,在组织查评阶段,集中力量抓住重要评价项目内容,对照评价依据,着眼于现存的问题隐患,查深评透。其次对查评出的问题,一律作为记录列出清单,不采用边查边改的做法。除查出已经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外,其余的统一安排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集中治本。这样做一是为了把安全基础的底数真正摸清,克服那种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做法;二是如果边查评边整改,职工的精力不集中,往往在整改中由于考虑问题不周,采取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的发生,影响或冲淡整个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4.2  安全性评价中参评项目与评价依据

  执行中的《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与《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依据》,基本上都是根据电力行业所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文件制定的,其中有相当部份不适应供电企业走向市场,也不适应变化的情况,如查评项目按规定周期检修的问题。现实的情况是目前供电企业中变电设备已由原来的户外式布置变为户内式布置,设备安装的环境和运行的条件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再说设备本身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试行设备诊断检修的种种不同情况又如何进行查评呢?不可一味强调按规定的周期来进行查评。

  当然,由于供电企业技术管理具有相当强的行业特点,解决上述问题只靠一个供电企业自身无法解决,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研究,并着手修改现有的技术管理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这样,更有助于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开展。

  (信息来源:中国安全网  责任编辑:寒戈)

 

责任编辑: 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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