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关于征求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煤安监司函行管〔2012〕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会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修订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
请各省(区、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按照《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的格式认真填写,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书面反馈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其他单位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或者电子版的《征求意见表》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方式:葛维明
010-64463856(带传真)
王 文
010-64464294(带传真)
电子邮箱:hgsjcc@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