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
安全生产项目有关工作的函
总局、煤监局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科研院所、高校:
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科技部决定对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实行“年度发项目指南、项目单位自由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咨询审议、专业机构负责项目管理”机制。近日,科技部在网站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52号),确定了6个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经过争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专项安排了煤矿、金属非金属、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以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项目13个。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单位,均可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科技部提交项目申报书进行申报,指南以外的研究项目不予受理。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评审推荐。
如有意愿组织项目申报并需要通过总局推荐的单位,请自行到科技部网站下载申报指南,于3月20前将预申报书报送我司。我司将会同有关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报总局领导审批推荐。
三、批准立项及项目管理
收到推荐的项目后,科技部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咨询审议,提出立项项目报科技部批准。项目的日常管理由科技部认定的专业机构负责。
规划科技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侯贤军,010-64464109,kejichu@chinasafety.gov.cn
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