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4〕128号)规定,现将通过评审的第三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予以公示。
在公示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提出。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A124。
联系电话:010-64463177(带传真)。
附件:拟入选第三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清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2015年10月14日 |